黄某某(本科)不准担任公务员!
发布时间:2025-10-13 11:07
近日,广东肇庆鼎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《关于黄某口拒服兵役处罚的通知》:
黄某某,男,国籍,鼎湖区永安镇人,本科学历。志愿者将于2025年上半年报名,经体检、入职前政治、教育考核合格后,于2025年3月获准入伍,服役藏军某旅。黄某某入伍后,对服役态度消极,不适应教育训练和正常的军队管理。经过部队、区征兵办、武警部门及亲属的反复教育和指导,黄仍无法端正转服兵役的态度,拒绝服兵役。他决定离开军队,并表示愿意带着一切他拒绝服兵役的法律后果。随后,根据《中国军队军队纪律条例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黄某努所在部队被撤回原籍地。
为严格执法执纪,警示教育他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、《征兵条例》、《解决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文件的规定(军安[2018]29号),
1.将黄某某列入严重不履行国防义务人员名单,将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,并将依法依规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共享,对其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。
2.恢复治疗首选对黄某某及其家属作为义务兵的,按照2025年鼎湖区义务兵家属优待待遇(14968元)两倍的一次性罚款29936元,上缴区管委会。如果他拒绝缴纳罚款,他将向人类地方法院申请执行。
三、不得担任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,不得招收、聘用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4、居民人口信息系统黄某某公民户口本和黄某户口簿“兵役栏”上永久标注“拒服兵役”字样,两年内不得出国(境)。
5、学生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(续学)手续。
6. 通过H通知整个地区uang拒绝服兵役的消息及其处罚结果。
来源:鼎湖发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