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管屡犯,男子仍被判酒后驾车罪名成立,声称
发布时间:2025-11-14 11:42
荆楚网(湖北日报)(通讯员 赵少华)11月4日,襄阳市交管支队交警二大队在邗江路进行夜间巡查检查时,李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来到检查区域。交警示意他靠边停车。李犹豫了片刻,最终还是慢慢停车接受检查。
经对李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,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3毫克/100毫升,表明其属于酒后违法驾驶。
经进一步核实,民警发现,他之前曾多次被检查过酒后驾驶,而这次是无证驾驶。因无证驾驶、再次饮酒,11月12日,警方对李某罚款2000元,平和处以两年禁止驾驶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李说,他每个月都有房贷还款,家里还有妻子和孩子要赡养,而且生活压力很大。此外,他还喜欢喝酒。当晚他喝了一杯酒,就上路碰碰运气。
警察严厉批评了李某,并告诉他没有理由不顾他人和自己的安全。酒后驾车是对自己、家人和社会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。他希望自己能认真改过自新,严守底线,坚决避免下次。李说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。